2007年12月22日,民生银行南京分行、深发展银行南京分行、农行江苏省分行、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、浦发银行南京分行均表示,按照央行对“二套房”最新下发的《补充通知》精神,他们已明确对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。 其中,民生银行和深发展银行南京分行都已接到总行的认定细则的通知,其他三家银行还未收到总行的细则通知。深发展银行南京分行个贷部人士表示,他们行还是以人行征信系统为依据,至于纯公积金贷款,若系统中查不到贷款记录就视为首套。虽然省公积金贷款没有次数限制,但是南京市公积金贷款规定一个人只许贷一次。至于首套房人均住房面积,如果客户想要享受首套房的下浮优惠利率,就必须自己提供相应材料证明是首套,或者自己去房产部门开证明,如果不能提供相应证明,银行就按第二套房对待。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房贷部门负责人表示,他们将投入人力查询纯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记录。对于“当地人均住房面积标准”的认定,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是以三口之家90平方米为界,低于这个标准的就按首套算。省农行表示,对于人均住房面积标准,他们以各市统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,但在细则下发前的过渡期内如果有贷款业务操作难度很大,可能会暂缓处理。省中行也表示,在过渡期内有分歧的房贷业务暂时不办。